最近新聞炒得沸沸揚揚的 
我也來說說自己的想法 我也極力反對廢除死刑 
那些虐殺別人的兇手,我認為死刑對他們來說還太過輕鬆 只要站在那裡,等被開槍~然後斃命!
 但是被他傷害的人可沒這麼輕鬆,有的被折磨、被凌虐
 害死人命的兇手當然要一命還一命啊!

還有強暴犯也是,台灣的法律實在判得太輕了
好多年前有次經過法院外圍
公布欄上張貼一張張的判刑
最多的就是強暴、猥褻
好多好多這類的案例,判決都是幾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
怎麼不去死啊!給錢了事嗎?
有時真覺得應該效法新加坡

我的反應好像太激烈了
可是每回看到新聞報導這類新聞我就整個火大
好像我是受害者一樣
提倡廢除死刑者都覺得判處無期徒刑讓他們終生失去自由已經是很重的懲罰了
我還是覺得不夠,他們在牢裡有免錢的飯吃,不怕找不到工作
是不是太輕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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