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你認識了多少人???
(國小、國中、高中、大學)同學、老師、同事、鄰居
然後近十年因為網路發達認識的網友們

應該很多很多吧

可是跟你合得來的人又有多少???應該不到一半
你會強迫別人跟你當朋友嗎?或是強迫自己跟別人交朋友?
我不會!我很直接~

網路交友是一件很奇妙的事
透過文字、照片來認識一個人,其實認識的不會太深入
因為照片和文字都是可以偽裝的
很多習慣、想法、觀念都是比較熟識後才會發現的
有誰規定我們一定要當朋友,當我發現你跟我的想法認知不一樣的時候,我不能閃人嗎?

我不喜歡你,是我的事
我不會煽動喜歡你的人離開你,因為你們合不合得來不干我的事
總之,交朋友的決定權在於自己,不是別人

因為無名,我認識了很多人
也許一開始我們的互動頻繁,但是當我覺得某些點不對的時候,我不能閃嗎?
在Blog裡,很多人都遇過小白,那些看了不舒服的留言,真的很XX
有不少人會在文章裡聲明,「不喜歡的請按上頁離開」
沒錯!不喜歡就不要來看,看了不舒服離開就好了,幹嘛要留言罵對方
我也常看到讓我不舒服的文章,但我不會留言說「你的品味很差」「你的pose讓我很想吐」
我會趕快離開...
但我不是聖人,我是出名的嘴賤婆
我會在我私人範圍裡說我想說的話,這樣應該就沒有侵犯到你吧!


另外,我的blog、plurk、FB都是我私人的地方
加不加誰好友、刪不刪誰好友都是我可以作主的
也許因為我們互動不多、也許是因為我不想讓你看到我在說什麼、也許是因為你的話太多...
所以我把你們刪了
這樣有什麼嗎?沒互動的名單留著幹嘛?我也常被刪除啊!

我不喜歡的人很多,我相信不喜歡我的人也很多
我沒強迫大家要處得來,但請不要煽動別人
把交友的決定權留給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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